第九十二章 敲黑板,划重点
书迷正在阅读:我那冰清玉洁的未婚妻绝不可能是任yin乱婊子、薰风的巫女将被种下yin纹的少年改造成自己的meimei、露出报告、美母的诱惑、爱如蓝色火焰、放荡御姐都市打工记、cos的失踪、末世之绿帽系统、绮罗贱仙的一生(重口 修仙)、龙族之风流美艳
“猿飞日斩曾经让大蛇丸与志村团藏的根部合作,在木叶志愿者的身体上进行人体实验。” “千手一族都没有人能够继承的木遁血继界限,为何木叶要通过人体实验的方法试图培养出来呢?” 罗砂提出的这个问题,是站在传统忍者的角度来解读木遁,然而现在的他并不真正了解木遁这种神奇的血继界限。 “因为木遁的原理根本不是你想象中掌握了水属性和土属性查克拉变化并将两者融合。 它应该被归类于宇智波的写轮眼、日向的白眼以及辉夜一族的尸骨脉这一类的血继界限。 不对,这么说也不太严谨。” 说到这,青蛙丸在黑板上,接着刚刚画的那个树杈,往上写了一个名字“千手柱间”。 “它是千手柱间本人特有的血继界限,比起其他三族的瞳术更加变态。 你没有亲眼见识过真正恐怖的木遁,那可不是这个世界中随处可见的树木。 千手柱间凭借自己的木遁,可是能轻易压制住在宇智波斑的写轮眼控制下的九尾。” “什么?!” 九尾发威,罗砂的确是没见识过。 但宇智波一族的写轮眼他还是有所耳闻的。 传闻之中,宇智波一族在三勾玉写轮眼之上,还有更加强大的万花筒写轮眼。 当年在整个忍界能与千手柱间并肩的那位宇智波斑,就是拥有万花筒写轮眼的人。 相传,斑可以通过那双眼睛的瞳术来控制尾兽之中最为强大的九尾妖狐。 而他在与千手柱间政见相左离开家族出走木叶后,几年后最终与曾经的挚友柱间决裂,有过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 这些事迹,离现在并不是非常遥远,木叶也没有可以掩盖这些情报,毕竟那么大一个终结之谷摆在火之国,想不承认也难。 因此其余四大忍者村都掌握了这些情报,并记录在案。 青蛙丸没有理会罗砂的思考,继续在小黑板上一边画着,一边讲解 “下面就是重点了,考试考不考我不知道,反正了解了这些,才算是真正接近了这个世界的真相。 看看吧,大蛇丸那货一辈子都想触摸到的真相,在我这几枚金币就能买到,是不是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说到这,它在小黑板上画了一个十分抽象的小人儿 小人儿穿着一身长袍,长袍的领子上画着六个逗号。 他一只手提着一根禅杖,禅杖的两端各有一个圆环。 小人儿头生双角,面部表情却被画成了一个斜着眼微笑的滑稽样子,嗯,真的是“滑稽”。 “六道仙人了解一下。” “我说……六道仙人好像不是这个样子的吧!” 青蛙丸面对罗砂毫无力度的吐槽,小手一挥 “不要在意这种细节! 重要的是灵魂!加了表情这个人物才有灵魂你懂吗?!” 它指了指“六道仙人”斜视的双眼,说道 “挺好,六道仙人是曾经真正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的,并非是神话传说中被杜撰出的仙人。 事实上,这一点当今忍界有一些人是知道的,但是人家没义务告诉你们。” “谁掌握着这个情报? 难道是云隐村当年出了金角银角兄弟的那个家族?” “你的推理能力不错嘛~ 那个家族勉强算一个,毕竟他们家族世代保存着六道仙人曾经使用过的忍具 幌金绳、七星剑、红葫芦、芭蕉扇、琥珀净瓶。 只不过因为这些在千年以前只是被六道仙人制作出来用得顺手的忍具,到了今天,只能是少数查克拉量远超常人者才能使用的宝物了。 人们也只是习惯性地称呼它们为六道宝物,对它们曾经真的是被六道仙人持有这一事实当作传说。 除了他们一族,还了解这一真相的便是……” 青蛙丸提笔在黑板上画了五个族徽。 罗砂看着这些族徽,猛然睁大了双眼。 “千手、漩涡…… 日向、辉夜? 宇智波?!” 传承已久的家族都有自己的族徽,几大血继家族自然也不例外。 身为风影的罗砂,对于这些常识多少还是了解一些的。 但这五大家族除了已经被四大忍者村联手灭掉的漩涡一族和雾隐村刚刚叛变的辉夜一族外,剩下的三个,竟然都属于木叶。 这个事实让罗砂瞬间明白了什么,一连串的事实被青蛙丸给出的这个情报串在了一起,组成了一条通往真相的证据链……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宇智波和日向的瞳术,在整个忍界都找不到类似的例子。 千手一族和漩涡一族忍者特殊的体质,还有漩涡一族那神秘而强大的封印术体系! 他们……他们!” “你猜的没错,他们原本就是六道仙人的后裔。 哦,这么说并不严谨。 六道仙人还有一个兄弟。 日向和辉夜两族,是那个人的后裔家族。 但宇智波、千手、漩涡,还有掌控着六道仙人忍具的金角银角兄弟所在的家族,其实都是六道仙人的后裔。 而这其中,当属千手一族与宇智波一族是六道仙人最强的两支后裔。 宇智波一族的强大,在于族人有不小概率能觉醒的写轮眼之上。 他们一族从六道仙人那里遗传到了传说中的仙人眼。 如果要说有谁觉醒了真正完美的仙人眼,那便是宇智波斑。 而千手一族的强大,则多体现在族人身体强度和查克拉量远超常人这一点。 他们一族从六道仙人那里遗传到了传说中的仙人体。 如果要说有谁继承了真正完美的仙人体,那便是千手柱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