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王座 第4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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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有迂腐讨厌的一面,为他讲述先祖的光荣事迹,灌输他王室至上的概念,维护着她昏庸无能的兄长,在他顶嘴反抗时扬起巴掌毫不留情地打他屁股;被他的各种恶作剧气得跳脚,也毫不客气地还以更厉害的颜色,他们的斗智斗勇和他的叛逆挑衅组成了他整个少年时代,直到他十五岁前往下界打拼,也是打着“元帅一脉”的烙印,从开始到最后,他都是拉克西丝·爱薇·德修普的学生和继承者,从身到心不曾变过。 德修普家族的余光和不褪色的辉煌,都由这个人彰显。 他不能接受到头来,是他自己让这个人受到世人的唾骂仇视。 如果不能让她骄傲,也不能令她蒙羞。 年轻的王储在这一刻,下了生平最重大的决定。 压抑狂喜的心情,拉克西丝两条英姿飒爽的柳眉高高挑起,透出掩不住的喜色,教训道:“给我闭嘴,臭小子,哪怕王室真有几滴魔族血,你体内的血量也不如我!你要连累我,下辈子吧!”虽然诺因其实血统比她浓厚多了,但也轮不到他爬到她头上,永远! “哼,总之,东城要斩妖除魔,也要掂掂自己的斤两,我们不会输的!” 黑发王储的神情并不沮丧,嘴角勾勒着坚定骄傲的弧度。 血统也好,家族的传统也好,世人的愚昧偏见也好,都别想阻挡他的决心和意志。 看着肩膀已经比自己高的侄子,从来不多愁善感的摄政王突然想起十六年前,那个她永远不会忘记的冬天。 在当时还是中城领地的塞维堡,她带着随从的克鲁索在街头巡视,因为被兄长斥骂了在战场的“不淑女”表现而一肚子窝火,这时,听到前方传来争执声。 一个七八岁的男孩被人抓住,他乍看和街上的乞儿没有两样,破旧的衣服却洗得很干净,黑色的头发也是。但还是看得出没有一双母亲的手为他细心地清理,白皙的耳后溅了几点泥印,木鞋和裤脚也满是尘灰,最引人注目的,他背着一把用布包起的长剑,几乎跟他的人等高,却轻巧得不可思议,因为男孩被一把提了起来。 「死老头!我没偷你的东西!多拿的一条面包当我赊你,我会还的!」挣扎了两下,男孩转过头。 看到那双清澈凛冽的淡紫色眼眸时,拉克西丝的心跳几乎停止。 男孩瞅准机会踢了身后的男子一脚,顺利脱逃。拉克西丝看出他那一脚还有点军用武术的影子,看来这小不点不但是个惯犯,说不定还偷看过驻扎在这里的军队的cao练。 「阁下!」总参谋长催促,拉克西丝重重点头。 她从那把剑的轮廓看出是失踪的王家守护神,象征真王的魔封剑,还有那个有王家血统特征的孩子……年轻的元帅毫不犹豫地跟上,小家伙异常警惕,一路兜圈,不时回头张望,换了好几次路线,但是他这点道行怎么是拉克西丝的对手,光系的隐形术施展,加上潜行技巧,轻轻松松跟上了幼小的王家私生子。 他们一直来到城外的森林,披荆斩棘,看到一座破败至极的守林人小屋,已经一大半埋在藤蔓树枝下,只能勉强遮风挡雨。诺因熟练地绕过简陋却有效的陷阱,欢声道: 「莉莉安娜!」 里面传出清脆的女孩子嗓音:「哥哥!」 从破破烂烂的木窗,拉克西丝再次看见了一个惊喜,银发紫眸,和小男孩几乎一模一样的小女孩,欢喜地扑进孪生兄长怀里,两个孩子亲昵地拥抱,在冰天雪地的树林,穿着无毛无皮的陈旧衣裳,却像搂着一整个春天。 「我带来了吃的。」诺因忙不迭地献宝,「有你爱吃的杏仁面包,我还找到一条毛毯!」 「哥哥,你没有偷东西吧?会被打的。」莉莉安娜担心地检视兄长全身上下。 诺因气呼呼地道:「我才没偷!我给那个老头打工了半天,还委屈史列兰帮我捉老鼠,这是我工作的薪水,我不欠他!」 「可是这样好像还是不太好,而且你一个人太辛苦了。」莉莉安娜内疚地道,「我也想工作,我会给小孩子读书。」她露出羞怯又坚定的笑容:「像mama以前给我们念一样。」 茜蕾雅是王宫的侍女,知书达理的程度甚至超过一般的贵族小姐,兄妹俩从小在书香环境成长,会识字读写,也懂礼仪修养。因此,即使在最艰困的时候,也无法沦落到流浪儿的地步,完全靠坑蒙拐骗度日,无关其他,与生俱来的骄傲和家教支撑着他们最后的尊严。 诺因将吃的小心地放在meimei烧热的炉灶上,信心满满地按着meimei稚弱的肩头,一字一字道:「不用,莉莉安娜,哥哥会保护你。我会学成剑术,我会强大到没人能战胜,你再也不用怕任何危险。」 从那双紫色的眼睛,拉克西丝看到了属于王家的自信和坚定,从这对幼小的兄妹身上,看到了蒙尘也不曾丢失的气节。 在这个小小的守林人小屋,她找到了德修普家族流落在外的瑰宝。 她带回了宝物,看着他在手心一点点焕发光彩,血脉的印记终于被优秀的继承人传承,幼小的男孩逐渐成长为比她更高大的青年,是她的侄子和未来的国王。 这种骄傲和喜悦的心情,给予她无比的勇气,擦亮她被兄长打击的梦想,哪怕山河破落,家族腐败,也无法再让她有一丝一毫的泄气,不畏前途,也不愧前尘。 拉克西丝绽开从心而发的闪亮笑容,双手带着轻柔却无与伦比的重量,放在侄子肩膀的黄金肩章上。 “不用担心,诺因,姑姑一定会守住王家,将来把一个完好强盛的德修普家族交到你手中。” 这一次,黑发青年没有说出我不要王位,也没有说出那个始终无法舍弃的梦想,只是静静垂下了紫色的双眼。 第四百四十五章 离开 整理好行李和明天的穿着,杨阳正准备洗澡换衣服,听见敲门声。反射性地戴上假发,她跑去开门:“肖恩!?” 棕发青年抱着满怀五颜六色的信,笑靥灿烂:“呐,属于你的爱之信件。” “耶——” “忘了吗,我可以开启我的空间地址了啊,抱歉刚刚才想起来,给。” “没这回事,谢谢!”杨阳才是愧疚的那个,这些天她和诺因成天聊书本、魔法知识和冒险经历,讨论将来要去哪里哪里探险,快乐得找不到北,后来又被魔武大会的变故完全牵制住心神,竟忘了查看神官的来信。 见肖恩要走,杨阳喊住他:“肖恩,你是不是怪希莉丝?” 棕发青年停步,转过身,神色有一丝沉郁:“我不能原谅希莉丝,她明知道罗兰有可能会死,还是制住我,不让我救他。” 杨阳解释了原委,劝道:“肖恩,这是政治斗争,她和诺因也是不得已。” “这些政治圈的事,我真是很讨厌。”肖恩明朗的声线流露出遏制不住的厌恶。 杨阳理解他的心情,但这一刻,她却想起那个同样排斥这些肮脏事,却毅然决然去做的青年。 定了定神,她问道:“那你打算怎么做?因为魔武大赛得奖,你们都会被安排军职,如果真的不愿意,你干脆早点开溜,反正我们明天一起去西芙利村,你可以去投奔索贝克他们,我会掩护你,诺因那边我去说。” 这对肖恩实在是太大的诱惑,迟疑良久,他还是放不下喜欢的红发少女和眼前的至交好友。 “杨阳,你能不能跟我一起去?”琥珀色的眼眸露出宛如弃犬的神情,杨阳被他看得一阵动摇,心疼和肝火同时窜了上来。 “我怎么能去!这不是背叛诺因对我的信任!他告诉我那么多,还纵容我们到这个地步!”她生气之余也有一丝哭笑不得,“肖恩,你不是小孩子了,我也很烦这种政治关系,但我们不能一直逃避,就像罗兰城主说的,要正视自己的立场。现在我是卡萨兰的救世主,诺因和拉克西丝陛下背负着很大的压力,索贝克又跟他们为敌,身为同伴,身为朋友,我留下总是能派上一些用场的,不是吗?” “也是。”肖恩被她说动了,走进房间,来回走动思量。杨阳掩上门,庆幸她的房间大,外面是客厅,守卫在更外面应该听不见。 “我答应了希莉丝,陪在她身边。”良久,肖恩下定决心,“我可以当军人,可以和她一起在这里创立基业,但我不会和帕尔和罗兰在战场上碰面!绝不!” “这也好。”杨阳肯定了他的决定,表示支持。肖恩拍了拍她的头,笑容有一丝寂寞和欣慰:“杨阳,诺因对你很好,他懂得体谅你,你们的关系会长久的。” 杨阳目送他的背影,心下有一丝不安:难道肖恩和希莉丝…… 不及多想,她抱着满怀信件回到卧室,因为明天就会见面,她也不忙着拆封,反而找出以前放在空间信箱的信,一封封回顾起来,秀丽柔软的字迹映入眼帘: 阳,耶拉姆,昭霆: 旅途辛苦了,大家都好吗? 先炫耀一下我自己。阳信上说你和昭霆已经升上二级,耶拉姆升上一级,恭喜恭喜。不过,我是特级的冒险家,特级哦!还是在十岁就取得了。嘿嘿,有没有佩服我?不过有时我自己都觉得天才得不太正常。 和我搭档的是赛因(没想到吧),盗贼修斯,老练的剑士大叔寇德,性感又聪明的弓箭手莎娜大姐,还有个假冒的吟游诗人科林——为什么说他假冒?因为这家伙真正用的武器不是竖琴而是战锤!碰到怪物他冲第一个,唱起歌来五音不全。莎娜大姐就是冲着这点让他加入,说听惯他的歌就不怕蛇女怪之类了。还真的管用! 当然,有这样一个吟游诗人跟着,我们的伟业是不会流芳百世的(懊悔啊!) 修斯是个很讲义气的义贼,现在在盗贼公会,上次给我龙眠情报的就是他。寇德大叔人最稳重,他的稳重不是赛因的死板,是很可靠的那种。就是长相凶恶了点,脸上有道疤,他是我们的厨师。莎娜大姐?她的水平比我好一些,会烧一样菜——白煮蛋。 他们都是好人,很照顾我,这个照顾是指……生活上。战斗时我绝对独当一面。要不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说不定我会一直跟他们搭档下去。至于什么事就不说了,因为那并不是愉快的事。 这里还是老样子,边境的冬天就是火炉、炉边故事、竖琴、枫糖饼干和松子酒,大家一起唱唱说说,消磨时间,所以也不无聊。因为天气冷,起床不免更晚了一些,反正睡懒觉是人类的本能,是不能抗拒的。(杨阳想起当时看信时耶拉姆的脸色,噗嗤一笑) 索贝克这个人我没有听过,会不会是假名?一次能发上百枚光弹的神官战士应该不会是无名之辈。话说,你们真是认识了好多本领高强的伙伴,有南城公主,魔界宰相,血龙王,他的情人月祭司,那位好心的肖恩先生,风神,冥王,还有龙谷……乖乖!这样我也放心了,你们一定能平安回到我身边。 至于酒钱,这次没赊账,真的,我发工资了。 创世历1038年冰之月17日。 随着阅读,杨阳的心情重新轻松起来,唇边泛起笑意,每次看神官的信,总感觉世道从来没有风云变幻,那个宁静的小村庄永远与世无争,位于遥远的边境。 她又展开一封信: 阳,耶拉姆,昭霆: 你们的钱包被偷了!?这么重要的事为什么不早说!我在盗贼公会有朋友,修斯就在东城首府的分会,你们根本用不着直接问冒险家公会借!唉,现在借了也算了。耶拉姆这小子,平常精细得要命,这次怎么那么糊涂?就让他去还利息吧,哼! 我好担心你们,幸好找到了打工的地方。不过,是不是黑店?一定要搞清楚哦!就算你们有可靠的伙伴,我还是想插翅飞过来,下次千万小心! 打工很累,暂时不要回信了。好好保重身体,多喝水,再忙三餐也要吃,还有多休息,阳不许熬夜!你老是熬夜看书!港口海潮味很重,鱼也很腥,要注意水土不服的问题,你胃又不好。昭霆那丫头也是!老是暴饮暴食,叫她也给我当心点! ……你们会不会嫌我唠叨?抱歉,希望我这种像对小孩子说话的口气没让你们不快。想想你们都是大人了,应该不会有事。但是等你们打完工,还是要通知我哦! 期待回信。 创世历1038年冰之月24日。 看到师长的唠叨,杨阳心底暖暖的,随即蹙起眉,这是她收到的最后一封有回复过的信。之后,因为席恩突然出现,肖恩不得不躲进她的身体,再也无法使用魔法快递。 这时,她发现一张信封上署名写着“阳亲启”的信件,心下诧异。 自从知道她和神官通信,昭霆吵着要看,耶拉姆也挂念师父,尤其想监督他的酒类开支,所以后来的信件都是普通的师徒通信,唯独她拜托扎姆卡特寄去的那封信,偷偷摸摸写了一些私密话。 想到这里,杨阳脸上发烧,其实她也不知道对神官是不是那种感觉,旅行后才朦朦胧胧有了一丝异样,大概是看不到,越来越惦记;时常担心他又做噩梦,偷偷喝闷酒;一心一意想找到他的身世,为他解开心结;收到信总是非常开心,读到一些过于关心的话语还会脸红心跳……但她也觉得,她对神官更像是依赖和仰慕,师徒关系是她最珍惜,也最喜爱的情感。 可是她又不能放下,可能更进一步的想法…… 拆信的时候,杨阳心跳如擂鼓,然后,一段让她心脏冻结的文字跃入眼帘。 阳: 当你接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可能已经不在人世了。 上次你给我的信上说,你还在查阅银龙王的书籍,寻找我的身世,我想对你说,不用麻烦了,我心里有数。 从小,我就有种毫无道理的不安感,提醒我,我是虚幻的,是个不存在的影子。老头夸我是圣域前所未有的天才,赛因羡慕我的魔法天赋,我的武术无人能及,连禁咒我也随随便便就学会了,但我心里比谁都清楚,哪会有这么厉害的人类呢?某个人的梦境还差不多。 你可能要笑我多心了,说我钻牛角尖。可是以前我还能用天才的自夸蒙蔽自己,最近,那种朦胧的感觉越来越清楚,是消失的感觉。我时日无多,魔法也好,不知名的神术也罢,我真的不是血rou之躯的人类。所以,最后了,我想诚实面对自己的感觉。 最近这里发生了一件事,红石山脉的矮人矿山被罗兰城主的手下秘密侵占,从事违法采掘工作。因为雪儿和我的关系,我装作不知道,她帮我瞒着,之前一直相安无事。但是,艾里的meimei莉妲顽皮跑进矿区,撞见了他们,我努力维持的平衡被打破了,接下来恐怕就是一场腥风血雨,情况可能不会那么坏,但我还是决定把村民都送走,拜托盗贼公会,我的朋友修斯送他们到卡萨兰上界,到时就麻烦你接应,照顾他们。元帅是个可以信任的人,你代我向她请罪,原谅我之前知情不报。亚拉里特陛下已经退位,前宰相失势去世,你不用再隐瞒身份,听说你也恢复了救世主的地位。而且,你还成为了诺因殿下的未婚妻,诺因很能干,很了不起,他会照顾好你,照顾好所有人。 ……这是谎话。 我恨他,我恨诺因,我恨我的兄弟。 阳,我从一开始,就明白你对昭霆的感情。你还比我好,你只是有点嫉妒她,一点可爱的小情绪。我却是敌视诺因,憎恨他,嫉妒到我自己都觉得可悲。因为诺因根本不认识我,也许开头认得出吧,在我回避了几次后,他就把我彻底忘了。我观察过,他连不快的感觉也没有,他后来再看到我,像看着一团空气,我却是不得不在意他,关注他,我问我自己:为什么元帅不选择我呢? 我从小就知道我是王室的私生子,老头把我的头发用幻术染黑,瞒别人,倒是没有瞒着我。我一岁记事,四岁第一次看到当时是公主的拉克西丝元帅,她真是高傲又美丽,牵着侍从的手从马车上下来,老头要我叫她殿下,我以为她是我的jiejie,可我不敢叫她,我只能叫“殿下”。 然后,陆陆续续的,元帅每年都来拜访我的义父,她的老师和朋友。每一次,我都记得清清楚楚,忘都忘不了。她是我能想象出的最完美的王室成员,最耀眼最高贵的女性,当然她不是我的母亲,神女是不可以结婚的,就和我一样。 对了,生怕我不小心说出身世,失去一个最满意的弟子,九岁时,老头要我发下终身誓,终生不得娶妻生子,将来继承他大贤者的位子。正因为这样我才厌恶透了圣修士的身份,一次次逃出去。也许雪儿烧毁圣域,我真正的感觉是松了口气,我庆幸有人做了我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所以我替她顶罪,我为我当时的心情羞愧,哪怕我没有放那把火,我也是共犯。 我明白,老头要我发誓,一来是要我守护圣域,终生不擅离职守;二来是为了守护王家,避免王家的血统起纷争。因为就在那一年,元帅找回了诺因,她心目中的王储。 我偷偷去上界看他,看我的兄弟,和我一样是王室私生子的诺因。那时,开心的感觉也许还多一些吧,然后我看到诺因,他刚刚开始学武,拿剑的姿势都不对,但是他拿的是真王的象征,德修普王家的守护神——魔封剑;他戴着真王的荣耀,那对红宝石耳坠。元帅轻轻松松把他的剑打落,我就不会,我刚刚打败圣域第一高手,成为最年轻的神官战士,但是我看着诺因一次次拾起剑冲过去,和元帅对招,她看着他,眼睛里满是骄傲和喜悦,我知道,完了。 我不甘心,我比诺因强,我七岁就成为了五系魔法使“五叶草”,诺因是个魔控力等于没有的废柴,我的剑术天分也比他高,他是书痴,但我看过的书还比他多,我考取了特级的赏金猎人证,得到了圣骑士的荣誉……但元帅从来没有改变主意,其实我心里明白答案,诺因是元帅心目中的继承人,我不是。 他们很像,都一样高傲,一样耀眼。诺因不是我这样的人,是从德修普王家的壁画上走下来的王者,我理解元帅对他的偏爱。 可是我憎恨诺因,同样的身世,他可以不把别人私生子的谩骂放在眼里,他父亲斯蒂沃殿下不认他,他也不放在心上,连元帅的看中和栽培,他居然也不珍惜,一次次和她对骂,要去当什么冒险家,我当冒险家是为了有个逃避的地方,为了证明我比诺因有出息,他想当冒险家是真心实意,而我连我想要什么都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