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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凡干脆利落道:“不去。”“可我的贴身衣物你穿的不合身,按你的德行你肯定不愿意让你的佣人给你把你的衣服送过来,你以后在我这过夜肯定要买的,咱们还是去吧,先给你买衣服,再一起去买菜,然后我给你做饭。”“你可以自己去。”季凡提议。凌莫宸原本是半撑着身体侧卧着的,听到这话以后很干脆地坐起来,换一个话题:“我们要来点睡前运动吗?”季凡淡淡道:“我不发生婚前性行为。”不用提醒他了,可他今天晚上终于把人带回来,让他盖着棉被纯睡觉未免太对不起自己。凌莫宸脱了睡衣随手一扔,露出胸前一片光洁的小麦色肌肤,侧躺下去把人圈在怀中,抬手划过她额前的碎发,轻声道:“为什么要留长发,我那个时候一直想要你把头发养长你就是不愿意,怎么分开了,你反到蓄起长发?”季凡卷翘的睫毛微微一颤,没说话。凌莫宸缓缓低头,在距离她的红唇一厘米的地方停住,勾起嘴角,浮现一抹毫无温度的笑容:“我恨你,一直恨到现在,你知道吗?”季凡提醒道:“你已经说过了。”“那你觉得我应该怎么报复你?”凌莫宸反问,幽幽一笑:“宝宝,你是个天才,想必猜的出来我接下来想做什么吧。”季凡望着那拉得紧实的窗帘,一脸平静地回道:“做\\爱。”“能破坏掉你的原则一直都让我觉得很兴奋。”凌莫宸笑了,抚上她那张白皙水嫩的脸蛋,流连几许后歇开她盖着的丝被,一路往下,摸到睡衣打结处,缓缓解开,毫无妨碍地脱掉她身上这件睡衣。一双骨节分明的大手在那具堪称完美的酮体上抚摸许久,或者说就是全部摸了个遍,凌莫宸面带惋惜:“我还是怀念你以前古铜色的肌肤,还有你身上的伤疤,你现在的后背让我摸起来很不顺手。”“你身上的伤疤也没有了。”“是啊,看来我们还真是挺有默契的。”话落,毫不迟疑地对着那红唇吻上去。季凡说,我性冷淡又不妨碍你,就此时此刻来说,其实是很准确的。他们是初恋,当然,也是彼此的第一次。季凡说她不发生婚前性行为的意思是,如果凌莫宸想要,她不会配合,也不会阻拦。如同她此刻,整个过程都没有睁开眼睛,更不提其他多余的动作。“宝宝,别装睡了,起码把你眼睛睁开好吧。”凌莫宸埋在她的脖颈间,声音带着欢爱之后特有的沙哑,特有磁性:“我睡不着,我们再来一次吧。”季凡没睁开眼睛,动了动嘴皮子:“我这两年调理身体,一直都是晚上11点睡觉,现在已经过了凌晨。”“那咱们明天,我是说今天早上,睡个懒觉好了。”“我从不睡懒觉,也不会为你破例的,你应该有感悟。”能没有感悟吗,凌莫宸苦逼地想,夏天也就算了,大冬天的,天天早上5点起床,连周末都是,天都没亮的!他俩一个被窝里躺着,她起来,他不被吵醒都是轻的,她要是能离开也算好,不愿意就得拉着他一起起来,跟着她一起锻炼身体,顺道再给她准备个早饭。他悲催的少年时代,真是要哭死他了,每到那个时候他就特别希望她不要来找他!“还5点,是不是太早了?”“6点。”还好,凌莫宸默默松了一口气,终于探起头来,倾身过去关了那盏床头灯,整间卧室霎时陷入一片黑暗。不久之后,轻微的窸窸窣窣的声响传来,预示着夜色下的精彩生活正在进行着。很久很久之后,久到他终于确定怀里的人已经睡着,凌莫宸才在一片漆黑中看着她。他不能开灯,她睡眠太浅,浅到一丝亮光都能吵醒她;同样,她也太警觉,一点轻微的动静就能引起她的反应,哪怕她睡在他的怀里。想来也是可笑,这份警觉是她在深山中锻炼出来的,一个5岁就要在深山老林里自生自灭的孩子,不警觉就是死路一条。他认为她那个太爷爷是个变态,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继承人毫不在乎毫无人道的磨练。半年接受文化教导,剩下半年,一个月去见生父,一个月去生母,另外四个月,都是把她放到深山或是荒无人烟之地,让她自生自灭。能活着走出来就继续当做继承人培养,不能,死了,也就死了。他那时还觉得不可思议,你不是继承人吗?她毫不在意地说了一句,第一顺位继承人,太爷爷怎么可能只培养一个,若我不堪大用,家族岂不是完了。他听到那七个字的时候只觉得被从头到脚泼了一盆冰水,从骨子里都冒着森森的寒气。他跟她说,那就不要了,你跟我走吧,就让他们以为你死在山里;你跟我回家去,大不了我跟家里说我从马路上把你捡来的,先当成是我的童养媳养着。那一年,他11岁,她7岁,她对此只冷冷地问,凭什么?我过了两年生不如死的日子,凭什么要让我把属于我的江山拱手让人?!他无可奈何地说,可你再过下去,还是那种生不如死的日子,你难道要过一辈子吗,现在回头还来的及。她说,来不及了,你不会明白那种断裂的感受,因为你没有经历过直接从5岁跳到25岁是什么感觉。他感受不出来,他甚至无法想象。多年之后,他终于明白她不是因为血缘才被选作继承人,而是因为她自幼表现出来的超乎常人的心智和果决的行事作风。她过继,可以是偶然,但继承人决不是偶然的,所以过继,也就成了必然。她那个太爷爷,在寻觅继承人的时候就已经注意到她,她太爷爷尚在世一天,除非她是真的死了,否则她就逃不掉。凌莫宸眼角有些湿润,多少年了,这个人又重新躺倒在他的怀里,他们,甚至可以拥有一辈子,让他完全措手不及之余几乎以为自己一直在做梦。直到这一刻,她躺在他的怀里,让他感受到这不是梦,是真的。20年了,他8岁的时候遇上她,就把给老婆的玉给了她,究竟是他抢不回来还是他把她惦记上了?9岁再遇见,这小丫头他就放不掉了。游学回国后直接闹着要跳级去读六年级,被老爷子连揍三顿都没松口,家里拗不过他,只能同意;10岁小学毕业,当即就闹着去英国读书。或者该说她机智,那时就要了他家里的电话,他们的联系才不会断。从他去英国读书开始,他就跟着她到处转,哪怕她去荒无人烟的深山也跟着。她把跟在她身后的人甩掉就去找他,或是去他们约定好见面的地点。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