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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6

    中精神回到研究上去。

真是不忍直视(╯‵□′)╯︵┻━

这种焦躁的情绪影响到的不仅是丁朗自己,实验室里的几个助手也渐渐被影响,变得毛毛躁躁的。

材料学的实验室里,冯涯、王乐云等人还好,问题是现在直接在丁朗手下做助手的机床实验室的那几个助手。

选择助手的时候,因为不是材料学而是计算机系的,所以这几个助手也不是由吴勉来选择而是由赵迁找了机床相关专业的一个教授拎了几个人就丢过来了,都是大三的学生,专业成绩的确不错却有些好高骛远了,就丁朗本人来说,对他们的评价并不高。

同样的,对丁朗,他们的评价也不高——一个比他们小一岁甚至跟他们一样大的大二学生而已,在材料学混的多风生水起也没听说在计算机方面有什么出色的成绩,怎么就有了这么大一间实验室,有这么多专业的设备,甚至他们这些人不得不来给他做助手?!再说了,这小子就算真的拿到什么国家基金,那也是混材料学的,还读的计算机呢,怎么不见做出一点成绩来!

他们可以比这个丁朗做得更好!

眼高手低,说的就是这群人。

其实虽然这段时间关于新型车床的研发并没有什么进展,但现在常用的几款机床的改进工作进行的还是很顺利的,其中一款的改进方案已经受到了重视。

丁朗和他们相处不来,在实施他的话的时候就不免被打了折扣。其实早在暑假前丁朗就想过要换助手的事情,尤其在见到中科院那帮助手们的工作效率之后,但最近事情实在乱七八糟,所以他就把这事儿给忘了,现在想起来,琢磨琢磨,是该换助手了。

于是这帮作者连名字都没想的龙套就这么被炒了鱿鱼。

这次丁朗也学乖了,没去找赵迁那个不靠谱的,而是找到了秦言那边。

秦言是计算机系的主任,又常年在教学第一线,对于找出几个靠谱的助手这种事情还是很擅长的。

他挑出的那三个人或许不是成绩最好的,但却的确是最适合当丁朗助手的。

衡丽是学机床的里面相当少见的女生,虽然留着一头长发但性格却大大咧咧,不拘小节,不过面对专业的时候细心胆大;耿玮的性格挺像何旭的,一个看上去憨憨厚厚的稳重人;叶期就是个比较活泼的性子了,不过面对专业的时候又能很快冷静下来。

只见了一面,丁朗就拍板让他们第二天过来上班了。

虽然说知人知面不知心,但是人的性格多少都会通过细小的行为举止泄露出来,而且说实在的,秦言比起赵迁来说可靠谱多了,他选的人,丁朗相信。

事实也的确如此。

新助手加入之后,不说研究进度快了不少,光看这实验室的地面就明白他们有多用心了。以往地上都基本是等丁朗来打扫的,现在每天过来都看到那些地面锃光瓦亮地反光。当然,这也不是说,会打扫卫生的助手就是好助手了,不过这几个新助手的态度放的的确很端正。

虽然在创造性方面这些新助手们的能力差强人意,但做人助手其实并不要求创造性,助手需要的是踏踏实实、细心。

丁朗有了这么一群靠谱的助手,整颗心都舒畅了——不过也没舒畅多久,一想起自己现在面临的各种难题他整个人都不好了。

不过做学术研究的最怕的就是静不下心,心乱了,这研究就难以进行下去,好在丁朗是个很有数的人,少年得志而不骄傲,同样的,研究没有进展的时候也能迅速地调节好情绪。

也正是这种“有数”,让吴勉等人很是看好他。

要知道,做研究这种事情,天赋和头脑的确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能不能沉下心来,以及自身性格如何,能不能经得起荣誉,扛得住低谷。

拥有才华的人有很多,但最终成功的人也就是那数得着的几个,有太多惊才绝艳的人最终输给了自己。

丁朗既拥有才华,目前来看又拥有那种可以维持本心的力量,将来的前途,不可限量。

前途不可限量的丁朗此时正在烦恼少年之烦恼。

从黄子卿家落荒而逃的那天开始,他就在刻意淡忘那件事,之前忙碌于实验室里的各种事情帮他暂时逃避了这个事情,但昨天不过稍微闲了点,晚上睡觉的时候就开始睡不安生了。

今天一早起来,他就有了少年之烦恼——丁朗对着床单皱着眉头,发了整整十分钟的呆,最后认命地下床,洗被单。

边洗床单,他的脑中还边浮现出梦中的场景。

湿哒哒的吻,激烈跳动的心脏,交缠的身体…于是洗个床单而已,居然搞得他面红耳赤。

啊呸,你个没出息的——他这么对自己说,简直恨铁不成钢。

哈!慈!卡!西!

他是个乖学生,从小就是,所以到目前为止的人生…他还没恋爱过。

以前也“喜欢”过班里那个扎着马尾辫的小姑娘,不过那种喜欢只是单纯的因为当时班里的气氛而已。大家都起哄谁谁谁喜欢谁谁谁,谁谁谁又和谁谁谁很配,丁朗作为其中人气最高的男生,被拉来和那个马尾辫配对,对方也是传说中的“妈友儿”(mama朋友家的孩子),长得漂亮干净,成绩又好,人也可爱,所以丁朗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喜欢”上了人家。

所有人在丁朗面前提起那个姑娘的时候都一脸“别说了我懂”的表情,似乎人人都知道他“喜欢”那个女生的小秘密。

这事儿实在太久远了,久远到丁朗回想起来的时候,只能想到那个女孩子在阳光下飘扬的裙摆,那是在某一个午后,她跳皮筋的样子,在那一瞬间,丁朗的确是觉得“我好像的确挺喜欢她的”,不过那人的眉眼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

但这次似乎并不一样。

那种血液都沸腾起来的感觉,还是第一次有。

他承认,对黄子卿,他的确有感觉。

这种感觉并不是看到对方跳皮筋时飞扬的裙角那一霎那的心动而已,而是看到那个人,心里就会不自觉被开心的情绪填满,就会裂开嘴笑。

哦次奥有点出息好么!丁朗捂脸。

丁朗在那边为少年的烦恼纠结,黄子卿也不好过。

他处心积虑一整个夏天,用了欲擒故纵这一招,为了实施这个计划,强忍着,整个暑假都没怎么跟丁朗联系,等开学了又作出一副平平淡淡的样子,终于那一天趁着醉酒这个噱头,实行了突破——但他怎么也想不通,怎么前一秒还仰头主动吻他,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