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泰小说网 - 耽美小说 - 他喜当爹了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14

分卷阅读314

    扑过来的海水冲刷着他的脚,因为白天出过太阳,所以哪怕这会温度冷,但海水却不是完全的冰冷,而是有着一些温度。

不管穿越了多少个世界,徐择的个人喜好,曾经在现世的那些喜好,并没有多少改变,他喜欢大海。

走在海边,徐择往远方眺望,大海辽阔,天际线在遥远的地方,波光潋滟,自然的景色永远是最美丽最打动人心的。

徐择手轻轻放在腹部,等孩子出生后,等宝宝能够自己跑的那天,他想他会带宝宝来海边,然后告诉宝宝,他喜欢大海。

在海滩上走了会,后来找了块巨大的干净的时候,徐择坐了上去,光倮的脚踩在石头上,被海风吹了会自己就干了,徐择也不急着穿袜子,就那么放着。

倒是血族看着徐择白皙如玉的脚,暴露在外面,心里担心徐择会感到冷。

血族也没多想,直接把徐择的脚给拿了过去,拿着放在他的膝盖上,他拿手给徐择捂脚,徐择轻踹了他一下。

“你的手更冷。”血族不是人类,身体温度冰冷,一碰到徐择的脚,像是一块冰块。

血族拿开手,转而去拿徐择的袜子。

“穿上,生病。”血族说,他让徐择穿上,不然可能会生病。

徐择两只手撑在背后,他脚丫在血族膝盖上晃了晃,然后徐择眯眼,眸光顽皮:“你给我穿!”

血族盯着徐择闪烁亮光的眼眸,没说二话,给徐择将袜子给穿上,把鞋也给穿上了。

徐择看着认真给自己穿鞋的男人,心底感到一丝暖意。

“等宝宝出生后,我们再来这里。”徐择望着广阔的天空,没有去看血族。

血族凝视徐择,在那一刻他的心里眼里,像是都只有徐择一个人。整个世界,都只有徐择一个人。

“嗯。”血族点头。

海风吹拂,渐渐的徐择感到一点冷,他脖子缩了缩,下一秒一件外套搭在了自己身上,那是血族的衣服,没有温度,血族的体温冰冷,但带有血族身体的气息,多了件衣服,徐择感到不那么冷了。

又待了一个多小时,徐择身体一歪,靠在血族肩膀上,血族手从徐择身后揽过去,将徐择给揽在怀里。

“我睡一会。”徐择缓声说,然后他就闭上了眼睛。

没多会,浅浅的呼吸声传来,血族低头,注视着怀里人类柔美的脸庞,这是张可能用画笔都很难画出来的精致脸庞,这个人即将为他生下一个宝宝,血族低头靠近徐择,他轻轻嗅了嗅徐择的发香。

血族退开一点,他朝徐择闭着的眼睛看过去,细长而卷翘的眼睫毛,十分浓密,犹如一把小扇子,血族手指微动,竟是想去拨弄一番。

手臂抬了点起来,只是随后又立马放了回去,要是真的去拨一下,可能会吵醒徐择。

哪怕他知道徐择只是在休息,没有真的睡着。

等到海滩上的其他人差不多都走光了,只剩下他们两个时候徐择缓缓抬起头,伸了个懒腰,徐择站起身,不过大概是坐久了,一起来两只脚发麻,没站稳,身体往旁边歪,还没等徐择自己站直身,突然他整个身体腾空,一旁的血族直接把差一点摔倒在地的徐择给抱了起来。

徐择挣了两下,血族没松手,徐择转头往海滩四周看,没见到有其他人,其实就算有其他人,被看到也没有关系,反正谁也不认识谁,看到了他也不会少块rou。

而且血族的胳膊坚实有力,被抱着其实还挺舒服了,有免费的劳动力,不用白不用。

“这里好像不好叫车,就这样走回去,怎么样?”坐车过来,三四十分钟,如果是一般人用走的话,大概得几个小时,不过抱着自己的可不是一般人,血族的速度能够轻松提到汽车上面。

血族自然不会有意见,怀里人类的身体柔软暖和,他舍不得放开人。

两人没有走大道,走的小路,甚至当来到城市边时,血族直接抱着徐择一跃就跳到了楼房盯上,那些高度还有房子与房子之间的距离,对于力量和速度都强悍的血族来说,根本不是阻碍。

徐择也在这天,体验了一把被人抱着在房顶跑来跑去的感觉,虽然说他自己的脚就没落过地。

血族跑的很快,有时候徐择甚至看不清周围是什么景色,眼前清楚的事血族宽阔的胸膛,徐择无声抬眼,朝血族的下巴看过去,这张脸是越看越帅了,有时候会给徐择一种,似乎血族没有智力问题的感觉。

两人穿过城市,穿越山林,回到了别墅外,护卫已经先一步等在那里了,毕竟他怀里没抱着个人类,速度比韩铎快不少。

韩铎将徐择给放了下来,两人走过去。

谁都没说话,韩铎一把拉过徐择的手,将徐择拉到另外一边,他经过护卫身边时,眼瞳黑沉,警惕地盯了护卫一眼。护卫先是一愣,然后就笑了,笑得没有发出声音。

徐择回到楼上的房间里,韩铎没有跟着一起去,他该进食了,韩铎去了他的房间,在那里放着有杯鲜红的血液,韩铎端起杯子仰头喝下。

有一点血液沾在韩铎嘴角,他舌尖快速勾走,放下杯子的那瞬间,韩铎身体突然晃了晃,然后眉头骤然拧起,脑袋突然疼痛欲裂,在剧痛中韩铎嘴角浮出了极其冷漠残酷的笑。

疼痛慢慢消失,可怖瘆人的笑也跟着散开,血族神色恢复成原本的呆傻。

孙霖那里动作很快,怎么说都是警察身份,利用职务之便,很快就见残杀他女友的血族给找了出来,找到了血族的住处,跟着血族盯了好几天,确定对方晚上出行,白天大多数都待在家里,不怎么出去。

只是孙霖没有选择白天去找血族,他能够料到血族估计在白天会有所戒备,反而是晚上,血族的戒备会松懈些。

孙霖没有穿警服,穿的是普通的休闲装,为了不让人发现自己,他还特意买了顶鸭舌帽。另外最重要的东西他也准备好了,一把带有银子弹的枪,还有消.音器。

孙霖等在血族经常出入的酒吧,这天血族又另外狩猎到了一名年轻女性,大概是等不及了,血族直接带着女人往一旁的小巷子里走,那里很少有人经过,孙霖跟在后面,他手里提着瓶酒,故意边喝一边往巷子里走。

血族注意到有人类跟上来,黑夜中血族视力仍旧很好,看到是名男性,对方隔了有段距离,不过血族嗅到了对方nongnong的酒味,看来多半是喝醉了。

血族没有太过戒备,打算吸了女人的血之后,再去尝尝那名男人的,看男人的脸和身形似乎都不错,血族是个外貌党,喜欢吸食长得好看的人的血。

血族搂着怀里的女人,女人同样也喝得很多,人类就是这样简单可笑的生物,很容易就沉迷在他人的皮囊上,然后丝毫不设防,走进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