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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过,不值得。”犹记得,这是他离开时说的最后一句话。男人在向女人提出分手的时候总是喜欢说:“别为我难过,不值得。你是个好女人。”可为什么连他都说她是好女人,到最后却依旧被丢弃呢?Part6出了门,司机早在楼下等候,傅致一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常去的酒吧。酒吧的老板一看是他,忙起身来迎接。每次只要是他一个人来,老板就会很明白地带他到一个环境优雅又隐蔽、没人能靠近的位置上坐着。傅致一是这里的熟客,他的身份和背景都让他有这样的条件享受这样的待遇。这几天傅致一的心情都是极其不好的,至于原因,他不想去想。点了一瓶红酒,他沉闷地喝了起来。早有在他进门初始就盯上他的美女想趁机走过来搭讪,却被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走出的服务生给阻拦,警告她们这里的主人需要安静,让她们远离。这一喝,就喝到了晚上十一点多,酒吧的热闹才开始,傅致一却结账离开。而另一头,刚洗完澡躺在床上想要休息的与暮意外地接到了傅致一的电话,他在电话里的语气并不好,直接来了一句:“开门!”“不开!”她想都没想,立即开口拒绝。她讨厌他语气里带着一丝命令,好像她本就该听他的话。对方“砰”的一声就把电话挂了,与暮郁闷地盯着手机,再次唾弃大少爷的脾气真差劲。这几天,她也不是没有听见小倩在耳边抱怨过,小傅爷最近脾气阴晴不定。小倩说,小傅爷发脾气的时候最好每个人都不要说话,让他将脾气发泄完他就会独自平静,只是脸上的表情比以前更冷了。小倩又说,小傅爷发完脾气后不喜欢吃饭,喜欢工作到很晚,他的胃从小就不好,还这样被自己虐待,让医生都没辙。所以他不能吃刺激性的食物,他的胃养尊处优惯了,也尽可能不要去小餐馆吃一些不太干净的东西,不然会胃病发作。与暮想到那天他们到G大附近的餐馆去吃东西,她还以为是每个有钱人看不起小餐馆的通病,没想到还有这一番道理。小倩对她说,那天小傅爷是真的犯胃病了,脸惨白惨白的,还出了冷汗。与暮是知道胃疼有多难受的,还记得她在念初中的时候也一样犯过这样的病,痛得她在床上翻滚,简直连死的冲动都有了。想起傅致一那天的模样,一定很难受吧?在她发呆之际,隐约听见砸门的声音。她心下一惊,那家伙真的来她家了?她跳下床去开了门,站在门前砸门的竟真的是傅致一。她刚张嘴,他的吻便劈头盖脸地下来了。一向被女人宠惯了的傅大少爷不高兴了,后果也就很严重了。铺天盖地的酒味传来,满嘴里都是他的气息,也不知道吻了多久,他才放过她。与暮只觉得浑身力气都像是被抽光了,男人直接将她打横抱起,用脚关上大门,径自走到她的卧室中,一并躺下。她一惊,他却说:“别动,陪我睡一觉。”语气中满是疲惫。与暮心一软,真的乖乖地没动了。第七章请别招惹我Part1她应该是要立即赶他走的。这个男人,撩了她之后,便失踪了这么久没联系,再见面,却连解释都没有。可一见他满脸的疲惫和眉心微皱的可怜样,她又没舍得。结果,他便真那样抱着她睡着了。与暮想起小倩还跟她说过,傅致一是个很孤单的人,别看他接手了四海阁,很风光的样子,但有时候他也会无助和孤单,往往这时候他脾气都很差,喜欢莫名其妙地发火,像个任性的小孩。与暮知道,那种越高高在上的人,越孤单。一是因为别人难以接近,二是因为太富有,别人接近的目的都太过于明显。她以前接触过一种类型的富商,因为钱太多,每天都担心害怕别人打他钱的主意,所以做什么事情都是独来独往,一个人用餐、一个人散步、一个人逛街,身边没有一个是他认为值得相信的人。最后孤独地死去,财产还是不能带着一起走。当我们生活艰难时,总会仰望那些富人的生活,总觉得自己有一天那么富有了,想要什么就有什么,那么人生就完美了。可当所期盼的真的到手的时候,才发现我们在获取的过程中失去了太多。比如曾经珍贵的感情,还有自己所剩无几的快乐。最后,与暮在这样的胡思乱想中渐渐睡了过去。第二天清晨,先醒过来的是傅致一。他睁开眼睛,看了一圈陌生的环境,再闭了眼,让宿醉的头疼缓解了一会儿。傅致一是很认床的男人,以前有女伴的时候从来都不会留在那里过夜,他太习惯了一个人,一个人睡在空寂的大床上,虽然孤单,却已习惯。不过这一次……他看了一眼睡在怀里的女人。她睡得沉,模样安然乖巧,惹得他忍不住伸手在她脸上轻戳了一下。她皱了皱眉,却没醒。瞥见床头上她的手机,他长臂伸过去拿了过来,就着她的睡颜和自己的怀抱拍了一张,本想用来以后取笑她的,后来一看,发现相片照得极好,她像个宝宝一样安静地睡在他的怀里,温暖的光束照亮她瓷一样平滑的脸,微微泛着红,嘴角微扬,整个画面都极其温暖。当与暮睁开眼睛时,便见傅致一正对着她的手机发呆,原以为他在偷看她什么秘密,正欲发怒,却不经意地瞥见屏幕上的一张照片,是她的睡颜,还有一点他侧颜低头俯视她的样子。傅致一发觉她醒了,眉梢微挑,将图片直接设置成屏保,然后丢给她,理所当然地吩咐:“不许换了。”“喂!”与暮瞪他,“你这人真的很……”“很什么?”“很喜欢命令人!”谁知道他没有一点不好意思,笑道:“我就是喜欢命令你。”“……”那天恰好是星期六,两人都不用上班,傅致一说要留下来吃饭。自从跟谭勋分手之后,与暮很久没自己弄过东西吃了,他这样一提议,她也觉得不错,于是穿好衣服拿了钱包就要出去,他拉住她问:“去哪儿?”“家里什么都没有了,去买菜。”“我陪你。”他说。两人一同出了门。在小区不远的地方,有个不算很大的菜市场。与暮以为像傅致一这样挑三拣四的男人会对那里的环境嗤之以鼻,却没想到他倒是走得一派闲然,完全没有大少爷应该透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