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之眷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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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雾气萦绕着小山岗,像洁白的蛟龙守护着它的清透珍珠。 缕缕寒气逐步逼近,像是要钻进我的肌肤,在被寒气吞没之前,我醒了。 好吧,与其说是我被寒气叫醒的,不如说我是被我那个老哥阿格普斯叫起来的,不过说是老哥,其实和我出生时分也没差几秒,只不过是他先跑出娘胎的而已,我还是暗暗有些不服气的,不过说来也奇怪,作为双胞胎,他和我的长相却有所不同,我像是海洋的化身一般生着蓝发和蓝瞳,但他却是北欧常见的黄发加罕见的红瞳,真是神奇。 “拉蒙,起来啦!真的不打算送送我嘛!”阿格老哥一反常态地高声说道,语气里透露着几分急迫,他其实是一个谨慎而温柔的人,今天的反常是因为他要前往王城参加教皇的什么仪式,作为贫苦人家的孩子,能有机会参加这种级别的仪式,让我觉得很惊讶,然而教皇的诏书却实实在在地传到我们家手里了,那天我和爸妈采集药材去了,独留生病的他收下了这份诏书,在我们回来之后他就用沉稳而欣喜的语调告知了家里这个消息,今天他就要启程了。 雾气在清冽的空气中继续凝聚,遮住了即将从东南部突起的太阳。 “我知道啦老哥,现在就来送你噢!”我边穿衣服边往木屋外走去,感觉有些浑身酸痛,可能是前一天采药跑得太远了。“滴答......滴答......滴答”,诶,这是我的脚步声,“哗啦......哗啦......哗啦”,诶,这是我翻找箱子的声音。一阵声响过后,我轻轻走到阿格老哥身边,他的眼前,笑靥如花。 那是阿格老哥最后看见的笑容,但他看不见的,是雾气下隐藏着的,清透珍珠。 二、拼凑的时光 初雪已融,青苔重现,过往的泥土里长出了幼树,现在的树上长出了樱花,未来的樱花却不会变成甜美的樱桃。 “尊敬的征夷大将军,您的旧居就是这里了。”马夫向我行了鞠躬之礼,便驾着一摇一晃的马车悠悠地离开了。 我松了口气,却不知道这口气中蕴含着多么复杂的心情,因为,这是我第一次没有和阿格普斯一起回到家乡。 说起来倒是讽刺,为什么在敌人的围攻下突破重围的是我而不是他呢?我的眼中闪过了一丝难以觉察的悲伤,但是下一刻,我就将这份情感抛诸脑后,对于武士来说,情感是沉重的累赘。我接受了故人们的招待,接受了亲戚们的盛赞,接受了旧友们的奉承,觥筹交错间,藏于内心的情感,却决堤了,洪水泄的到处都是,我只得找了个借口逃离了宴会现场。 如墨一般细腻的夜空中,嵌着几颗孤寂的星,和一轮更为孤寂的残月。 在决堤的情感和酒精的驱动下,我拖着身体向前走着,不知走了多久,前方出现了一片草地,草地的尽头是茂密的丛林,丛林的尽头是波光粼粼的大海,大海的尽头则是一片又一片的山峦。“啊,这里,是......”我的神志掐住了自己的喉咙,“这里是......” “你和我那拼凑的时光。” 三、过往的美好,转瞬即逝的梦 炎热,炎热,炎热。炎热的天气像火焰一样肆虐,几束金色的阳光从生长茂密的香樟树叶缝隙中冲过,形成一个个煜煜生辉的光柱,最终化为地上的一个个光圈,光圈映着的是我和阿格普斯。 “我是不是,喜欢上了,阿格啊......”16岁的我,望着足球场上挚友阿格普斯的矫健身影和赛后收到陌生女孩的花的害羞模样,呆呆地说,眼神里尽是连绵不绝的爱意和满满的无奈。“今天下午阿格有什么安排吗?我是说,要不要一起去坐一下市区的大宇BF巴士呢?”我怀着自己深藏于心底的那份特别的感情,对阿格吞吞吐吐地说,丝毫没注意眼眶上泛着的微微红晕,其实我想暗示他BF的含义。“那我们以后,就是......伴侣啦!”我刹那间羞得低下了头,眼眶和双颊上的红晕泛着酒红的光,那是幸福的颜色。“阿格,是我啊,拉蒙,我们曾经......你不记得了么......”我仍然强挤出一丝暗淡的微笑,心中早已千疮百孔。也是呢,失忆的他,出身于财阀的,高贵的他,又怎么可能会喜欢上卑微的我呢?我永生可能都只能远远地望着他吧,能望着他,已经很好了。 貌似大家都说梦是潜意识里最真实的表达,但愿这是真的......吗? 四、神的眷顾 有人说,神就是神,是无上的,最伟大的存在,不是凡人可以比拟的,但在我心里,确是有人和神的地位相当,哦不,甚至更甚呢。 今天是女神节,在这个节日里,可以通过礼物向他人表示感谢,以及,藏在最心底的特别情感。 “已经是下午了。”我想了想,咽了口口水,汗水也微微从皮肤中渗出。“是时候了呢”。我拿着那条从熊族老板百货店里精心挑选的皮带开始前往斯托拉克学院,那是我准备送给阿格的礼物。走过闹市中一家小摊,撇到一块玄铁制盾牌,阿格曾经说过这盾牌很适合我,而我只觉得自己配不上;路过那家装饰精致的武器店,我曾和阿格一起挑选武器,他貌似和那里的老板关系甚佳。“到了”。我想,然而表面简短而平静的话语并不能掩饰我的紧张。在向学院方向瞟的那一瞬间,我看到了那个熟悉的,金发身影,是阿格!阿格似乎也看到了我,向我招手打了打招呼,我心里一震,心脏急剧跳动,脸上又现出微红的色彩,心中闪现了千万种可能,他会接受我的皮带吗?哦不,他会和我在一起吗?如果他拒绝了我,我又该怎么面对他呢?但是如果成功了我们的生活又会变得怎么样呢?正当我同样举手向他打招呼的时候,他却奔向了我身后另一个身影,我转身望去,那是塞诺克。我闭上眼,不愿再看他们之后会怎样,勾肩搭背?共同逛街?那又如何呢?我和拥有S级神赋的赛诺克相比,算是比烟尘都微小的东西吧,也是呢,为什么我会有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呢?他们才是最般配的吧。此刻,我的呼吸也仿佛遭到了冻结,与此同时,我的手臂也像条冬眠的蛇一样变得软趴趴的,那条原本对我来说如珠如宝的皮带,也因为我失去了肌rou力量而掉了下来。 夏日将尽,秋日已至,秋季锦标赛也要来了。尽管夏威未散,天气仍然十分炎热,我却感到了来自于全身各处的战栗,或许,这一切都是我的一厢情愿。 突然,一个结实的身躯抱住了我,那是毫无防备却坚实的拥抱,拥抱者微弱的气息从我的耳畔传来,与我的身体相交融,熟悉的温度紧贴着我的温度,我知道,那是那个人的温度。“拉蒙,我的挚爱,请不要离开我,好吗?”阿格的声音从背后传来,直入我的心窝,我的脑子一片空白,刚才准备送礼物的时候脑子里万般混乱的思绪被一扫而空,只剩下幸福的空白,和脱口而出的一句话。 “你啊,保护了我这么多次,以后该换我来保护你了。” -END- 作者注:这个结局是好结局!好结局!好结局!这个结局里的拉蒙是一直被神眷顾的甚至因此觉醒了新的神赋——神眷,可以有更敏锐的感知,敏锐到一秒之内发觉对手的各种行踪那种的,后续甚至有放慢时间的能力,而这个结局里的阿格普斯是没有丹尼斯的束缚的,所以最后阿格还是和拉蒙一起挣到买房子的钱,过上幸福生活了!然后就是我本人是吃拉蒙1的(纯情小天使大狗狗1我真的别太爱了),所以是拉蒙上位噢! 说明一下行文思路,首先是标题,“神之眷顾”,这个词是拉蒙线初期那个阶段的游戏名称,这里的“神”不仅指的是拉蒙的神眷体质,更是对于自卑的拉蒙来说,强大且在三个故事里都保护了他的阿格(不过后续从拉蒙决定保护阿格来看其实这种神并没有等级尊卑含义);然后是线索,这篇文章是有很多条线索的,大的时间线上是冬春夏秋(最后正好对应游戏里的秋天表白),然后小的时间线上是早晚午下午,关系线上,阿格和拉蒙的关系是逐渐变疏远的(兄弟→战友和同乡→挚友),年龄线上,拉蒙和阿格是从幼时到中年的(当然最后是回归游戏年龄,也就是少年),态度线上,可以明显看出来拉蒙对阿格的感情是从兄弟那种有点嫌弃的感情到恋人的爱。至于写这么多条线的原因,还是想让文章更有层次一些,以及让大家明显感受到“变化”,比如第一个章节的故事发生在中世纪北欧,第二个故事发生在中世纪日本,而第三个故事发生在汉江奇迹时期韩国。但这种“变化”是“不变”中的“变化”,变的因素可以有很多,但是怎么样的你我都喜欢,想传达这种理念;最后是铺垫,嗯其实第一个故事里面“滴答滴答”明显不属于脚步声,所以拉蒙应该是感觉到了异常,而这种异常也就是神在指引他看诏书真正的内容,发现其实去“仪式”,也就是当祭品的本来应该是他而不是哥哥阿格,第二个故事比较明显,第三个故事其实是出身于财阀阿格深知政治联姻的凶险,选择装作失忆回避拉蒙的感情,不让他受到伤害,哦对了,第二章里的草地是拉蒙(预备)向阿格表白的草地噢!第三章里拉蒙前往学院途中也有一些和原作对应的细节。总之,希望大家看的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