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木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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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她的那一年,我十九岁。 我杀了一个男妓,顶了他的身份混进了伊塞沙宴请广陵王的盛会。我对月氏人说这是机会,杀了伊塞沙嫁祸给中原的亲王让他们两相残杀,你们训练了我这么长时间,我满心仇恨,这是我为月氏族人报仇雪恨的绝佳时机。 他们信了,为我圆了余下的漏洞。 这确实是个机会,但我不是为了杀谁而来的,我是为了离开而来的。 宴会尾声伊塞沙跌坐在广陵王身旁时,我主动跪在了他身边,咬牙忍下了皮开rou绽的一鞭,然后我如愿的听到了那句话—— “本王要他,昆莫可愿割爱?” 我听见我的心躁动着狂跳。 离开楼兰,最好能跟他一路去中原,哪怕身如蜉蝣,我也不愿再喘息半口无望的压抑。 站在广陵王的驿馆前我重新思索了过往种种。 他一定会调查我的背景,我知道,但他除了月氏族人的身份也不会再多知道任何。 所有知情的人都被我杀了,我不清楚这个中原亲王究竟有多少本事,至少在楼兰,他摸不清我的底细。 我顺理成章的进了他的驿馆,只是没想到他竟然会让我整理账簿。 账册多机密,我不想辜负他,也算尽了心力替他处理。 再见到他的时候,他问我看没看其他人整理好的账簿,我一想到那些驴唇不对马嘴的荒谬账册都觉得可笑,忍了片刻还是开口回他:“看了,做得乱七八糟。” 他不说话了,也许是生长的地域不同,广陵王身量不高,我微微低头就能看到他的发顶,让我荒谬的自觉刚刚说的有些过分。毕竟他是我半个救命恩人,如今也是我的顶头上司,我找补道:“也许中原的账和我们不一样。” 他好像没信,这话说的我自己也不信,他站在房门口迎着阳光,面目清秀神色疲累,仍关照着叫我去换身合适的衣裳。 那时候我站在他门前没有动,心想如果可以这样在他手下干一辈子,算不算是体验过普通人平淡无奇的一生。 所以那天在车驾里他撩拨我我悉数忍下了,汉室好男色这件事在莲花台的晚宴上我看得清楚,我只当他喝醉了酒不清醒,木着脸退了出去。 怕是被他的酒熏到了,那天晚上我毫无睡意,只好披着头发从床上爬起来重新做起账册。背上的伤结了痂有些痒,我强迫自己忽视它,集中精力放在眼前的算盘和账本上。 燥热的夜,车驾里广陵王guntang的指尖和呼吸,还有后背痒麻交替的感觉,我仿佛回到了月氏人秘密构建的地牢中,几乎又一次闻到了那股令人作呕的血腥的腐烂味儿。 那是我拨裂的绣衣楼的第一个算盘。 被一路提拔到鸢部副座之后,我与广陵王的接触频繁了许多。 很难说怀疑广陵王其实是女人和喜欢上广陵王这两件事哪个先发生,我不在乎礼义廉耻,所以并未在这种事情上纠结。 我动了很多不该有的念头。 比如我想在雒阳买一套房子,算是在她身边落了脚,放值了还可以给她做饭;比如尽心尽力的替她处理公务,毫不留情的为她铲除异己;比如,想再多陪她几年。 离月氏人在我身上下的毒再次毒发的日子屈指可数,离开楼兰的时候我只想像个普通人一样活够余下的三年,而人心本贪,如今我开始乞求能够多站在她身边哪怕一刻。 这毒也并非一无是处。 十几年来我第一次感谢它的存在,是我在西街从刺客手中救下中毒的她。 照钩是月氏人秘传的毒方,毒性刚猛,所以寻常毒药对我来说无甚影响。我抱着她冲进最近的客栈,手上沾染的毒不多,来回洗净几遍暂且搁置,胸前却是中了刺客三针不知带了什么药的针,不过片刻便眼见着她面颊上擦出的血痕汩汩的冒出深色的血液。 大概是我这辈子脱她衣服脱掉最快的一次,我甚至都没有时间感慨原来她真的是个女孩子,迅速锁了她几处要xue,掌心发力逼出三根毒针,托着她的腰吸吮出那些还没来得及蔓延开的毒。 沿着嘴唇喉咙我开始感到疼痛,是照钩在蚕食我吸进体内的毒,我的心跳渐渐得比往日更慢,体温一点点的降下来,指尖逐渐变得冰凉。 我没有力气抱她回绣衣楼了,我把她安置在床上静静的等待,怪我没有早点察觉,我伸手替她擦净脸上的血污,乞求她能平安无事。 许是上天垂怜,短暂的失神后她看起来并无大碍,而我,收获了二十多年的人生中第一个吻。 像神的蝴蝶落在我麻木的尸体上,我从此抽丝剥茧获得新的躯壳。 从离开楼兰的那一天我就告诫自己,忘掉之前的所有,傅融只是莲花台上卖身求生被好心救下的男妓,而喜怒哀乐都是偷来的,哪天无声无息的开败了,也绝不回头。 我不该爱上她的。 她才更像毒,我忍不住的想离她近一点,再近一点。 或许我应该在死之前悄悄离开她,我看着枕在我怀中的她,想抽身离去,却被她的眼神钉在原地。 我走不了,逃不开的。 乌孙族事变,我比她更早得到消息。 我想赌一把。 月氏族蛰伏几十年,除掉乌孙是他们的执念。 我两岁被王妃一路从中原带回楼兰,他们不信王妃的一面之词,掐着我的脖子说这副面皮不会是他们月氏族人的王子。 只是月氏人口伶仃不能再下杀手,商议后他们给我下了毒。照钩五年一发,毒至若无解药,筋骨寸断血液倒流而亡。 他们没猜错,王妃流落中原时受了伤,那个孩子生下来就是死胎,只是她清楚她独身回楼兰不会得不到幸存族人的庇佑,她必须要有一个孩子傍身。 所以她在路上掳走了与路边野狗抢吃食的我。 那年我两岁,其实我什么都记不清,这些事原本是从四处听来的流言蜚语,他们厌恶我,又不能杀我,于是一边教我识字练武,一边拿刀割开我的手臂大腿,说要放干我身上汉人肮脏的血。 后来我渐渐懂事,听懂了许多话,暗自查探过我的身份,只是并没有什么消息。 粗使仆妇说谁知道呢,小时候一眼就被王妃看上的,长得眉清目秀的孩子,大概是哪家歌楼娼妓的弃子吧,不然为什么那么小就被遗弃没了爹娘。 我把知情人全都处理掉了。 不是因为他们说的话我不爱听,我对有心或无意的侮辱都没有感觉,杀他们只是因为我不希望这件事还有被翻出来的可能。 大约是为了能活的轻松些,我对人的情感一直很淡漠,即使他们伤害我甚至想要我的命,我也不会对他们有多余的情感。 甚至我与狗抢过吃食也从不怕狗,反而觉得那一团毛绒绒的生物比虚伪的人可爱许多。 她不一样。 后来我同她说这些,我记得她笑得很好看,坐在我怀中把玩着我的手指仰头看我。她说,也许你是哪家落难的王公贵族偷偷保下的婴孩呢。也许另一个世界我不用披着广陵王的兽皮,也是皇亲贵女,与你早有婚约,已经和美的生活了许多年呢。 我吻她的额角没有回她,我不求那些虚无缥缈,只求眼下片刻温存。 我全部的情感都系在她身上,我为她而活,也愿意为她去死。 所以我不记得离开她的大半年是怎么在血海中熬过来的。 我只记得楼兰高悬的烈日下往日的辉煌碎成渣滓,我踩在那些尸块上和三年前一样接住了她,我的心脏难以抑制的搏动,血液沸腾的奔涌向四肢,迎来了我脱胎换骨的新生。 花开的那一年,我二十二岁。